2022年春季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4-23 10:14:11

  2022年04月2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春季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4月23日8:00—4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及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访问漳州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zksbm.com/),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网络提交相应报名材料,上传的报名资料包括(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电子版图片):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生提供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于4月23日10:00—4月2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5.笔试准考证打印:需笔试的岗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5月16日10:00—5月20日23:59:59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6.此次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限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1.笔试: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只面试的岗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进入面试环节;需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完成面试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面试确认手续、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留意报名平台通知及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的通畅。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轮。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符合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所有聘用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漳州市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专项招聘范围。

  2.考试前,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等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做好相应准备。

  3.本招聘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考试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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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春季漳州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