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市翔安区交通管理员项目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3-05 08:09:00

  2022年03月05日讯: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承接交通管理员服务,协助纠违,维护交通秩序,排查机动车驾驶员基本信息,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保护事故现场,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等项目,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义务;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在读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规定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3.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届时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应聘。

  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和离开考场(教室)过程须佩戴口罩。进入考点要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其他情形的,由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相关防疫要求评估处理,不配合现场防疫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根据承诺书要求,面试当天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的考生,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面试。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具体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具体地点等见附件1。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如退役证、摩托车驾驶证等);

  6.近期免冠1寸同版证件彩照2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

  7.《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4)。

  (四)准考证领取:领取方式将在用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考试办法:

  0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集中体检。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定向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放弃等情况的,从本岗位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在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示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

  (三)工资待遇。按岗位实行综合定额包干,每人每年包干费用为7.65万元{包含工资(预计实领工资4300元左右)、单位应缴纳的五险、管理费用、服装费等}。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等资历要求计算到2022年3月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的“XX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具体认定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向服务单位会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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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docx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厦门市翔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