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01-04 09:58:14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4名,厨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教师4人 ,厨师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4.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厨师
1.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4.热爱幼儿,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5.具有厨师证,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 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厨师证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hfyey202309@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371858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厨师证
(5)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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