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招聘派驻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驻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
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详见附件一,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栏目(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
附件1所示的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附件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09日至3月16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入口http://hxks.hxrc-app.com/content/recruit/show?id=262,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入口后直接点击公告右上方的报名菜单直接提交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595-82895577庄明红。
3、报名提交的材料如下,报名材料需提供齐全,未提供齐全的影响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各一份、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食堂岗位的需要另行提供健康证。
6、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到相关部门开具综治证明,并将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侨乡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8、相关事项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2895577庄小姐0595-82661065 袁小姐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10号和平国际广场C区A座二楼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docx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2023年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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