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采编记者公告

来源:洛江新闻网 2022-08-21 09:57:38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采编记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委宣传部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用于区融媒体中心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文字记者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艺术设计类;法学类;政治学类。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6.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文字新闻采编;

2.新闻照片处理;

3.媒体维护管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j22633911@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相关材料包括:(1)《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资格审查:经初步核验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至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五、招聘方式

通过笔试、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许,联系电话:0595-22633911。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洛江区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