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一:普通工作人员3名,根据情况统筹安排至各股室;
岗位二:公务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适应基层工作;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后出生);
3.招聘普通工作人员3名,需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公务车驾驶员1名,取得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机动车驾驶证(C1);
4.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6.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电信诈骗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jlxjy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
(2)2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罗溪镇罗溪街204号)党建办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方式,并结合评估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最终确定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9〕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20〕46号)规定执行。
拟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结果3个月内有效,原则上如遇被招聘对象离职后,由罗溪镇人民政府直接按照招聘考试结果排名顺序递补人员。
六、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小纪,电话:0595-2205701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3:00-6:0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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