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石狮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共5名(编外),主要职责为审判执行辅助工作,从事诉讼文书填写、案卷整理、庭审记录和庭审准备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速录员5名,其中至少1名女性。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后出生)。
3、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较快。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能自行解决住宿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狮市人民法院7楼政治部701室(地址:石狮市南环路466号),联系电话:小吴0595-88617705。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信息虚假相关责任。
(二)面试、体检及考察
1、此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入围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计生等相关证明。
4、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约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合同期内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长100元,按当地规定标准享有加班、出差等补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奖金不低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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