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54人公告
2022年度荔城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荔城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面向社会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本次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及各项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12月;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应待遇;
(四)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2022年8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莆田市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的人员,可由原服务单位推荐,直接聘用(报名时须采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推荐聘用表》);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六)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lc.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3日17:3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或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备注:本次岗位分为A类(直接聘用岗)和B类(考试岗),考生须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报名,若符合优聘人员报考B类则视为放弃优聘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5日17:30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5日17:3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三)组织考试和资格复审
1.本次考试采用的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网络初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人员,合格线60分(含),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2.择岗。本次招聘以择岗方式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岗位分为两类:(A)直接聘用岗:推荐直接聘用人员由原服务单位或原服务单位所在乡镇直接聘用。(B)考试岗位:除直接聘用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由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择岗。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优先择岗;若总成绩和其他条件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择岗先后顺序。每人仅择岗一次。具体择岗岗位表详见附件1。
3.资格复审。择岗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参加择岗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历查询认证信息打印件一份;高技能人才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推荐直接聘用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及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台湾户籍人员提供台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或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推荐聘用表,一式两份(附件3)。
(四)组织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择岗成功人员即为体检对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
3.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人员确定
1.组织考察。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受过党政纪处分、是否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是否有失信记录等。
2.确定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毕业生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岗位待遇
1.合同期间,政府按照每个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确定,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档案关系由荔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3.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年度和期满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4.若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④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⑤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结果、考试、资格复审、聘用结果等公告信息通知均在荔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pt.hxrc.com)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书和提供虚假信息等现象,将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3.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4-2200017,联系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翁先生。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荔城区纪委驻区人大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2200969。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 2024年福建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24-09-02
- 2024年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随军家属方案 2024-09-02
- 2024年福建莆田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补充公告 2024-09-02
- 2024年福建莆田市秀屿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11人方案 2024-09-02
- 2024年福建莆田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告 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