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平市属学校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2021年07月09日讯: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2021年南平市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南平市属学校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教师8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
二、补充招聘对象
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1年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相关岗位规定要求的人员。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报考者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南平市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1日至17日,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网址:http://jszk.eeafj.cn)进行报名。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补充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同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安排后续考察等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招考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的,方可报考。
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
2.第二轮补充招聘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务必要对照《2021年南平市属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网址:http://jyj.np.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430521674536310000&siteId=100376781546950000)和补充招聘岗位简章(见附件)要求,条件符合后再报考,以免被取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南平市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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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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