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龙岩长汀县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39人公告

来源: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3-03-25 10:55:22

2023年长汀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缺额实际,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39名。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2023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3月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补充范围中的“福建省”指福建省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龙岩市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的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长汀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具体见附件1),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三、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2.网上报名程序: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名经我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

报名参加我县2023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为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提供服务。笔试科目、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2023年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我县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对照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后,根据相关规则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并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和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所有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递补面试对象。因故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笔试合格线内的该岗位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办法

1.笔试合格线。按报考学科的岗位逢五逢十设置合格线,具体规则:实际参加并完成两个科目考试人数的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下同)总分数除以实际参加并完成两个科目考试的人数得到的该学科平均分,下调至最近逢五逢十的分数作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为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2.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止。

5.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含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再加分),所加分值计入折算后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2023年5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表样见附件2),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五、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再无法确定的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考核对象递补。本次公开招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额,在相同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相同岗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以下顺序每个学科每次递补1名体检考核对象(循环递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高中物理、初中地理、小学美术、小学音乐、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办理聘用手续后,因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且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时,将招聘名额转入本次公开招聘相同学段学科,在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如果没有递补对象时也按公开招聘的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列为聘用前的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

(三)聘用办法及有关要求

1.聘用办法。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制定的岗位设置表提供的任教学校内,按学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2.有关要求。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21〕32 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学校服务的,需在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在首次入编学校服务必须满3年。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城区学校交流或城区缺额教师遴选;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后,可申请在农村学校之间流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有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和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3.应聘者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附件1:2023年长汀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长汀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