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福州海关缉私局招聘缉私辅警30人公告
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2022-08-23 08:48:18
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缉私工作需要,福州海关缉私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福州海关缉私局主要负责福州海关辖区的反走私工作,是一支专司打私工作的公安执法力量。主要负责辖区内走私犯罪案件的侦办和走私违规及其它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岗位
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缉私文职辅警岗位15名,缉私勤务辅警岗位15名。具体详见《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福建省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其他违法记录;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期间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6、非福州市区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暂(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男性身高要求在 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
8、自愿从事缉私辅警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出差等公安工作需求;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子女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或相关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曾因走私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存在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招聘公告于2022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和“福关警苑”微信公众号等网页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0:00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24:00,应聘人员需在此期间内完整、如实、准确、详细填写《福州海关缉私局2022年公开招聘缉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连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相关资质、技能或特长的证书按顺序扫描成一份A4尺寸PDF格式文件和EXCEL格式《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207645728@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严格按“缉私警务辅助人员+姓名+岗位类别”格式设置。《报名登记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注:请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中正确填写身份证和联系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通过邮件提交应聘材料后须实名加入福州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应聘QQ群,群号码:575497684,进行信息咨询。)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26日24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各岗位的,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选择在线打印)。注册备案表上需生成在线验证码(网页截图打印无效)。个人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效。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在职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报名的,应提供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原件,面试时须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7、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相关附件材料,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在招聘各环节及聘用后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职位表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资格条件,并按照不多于招聘人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符合条件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QQ群通知。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过电话等方式一一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询造成通知贻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按通知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侧重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的最低成绩有多人同分情况,为公平起见,均入围进入面试。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须携带纸质《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所提交的能够证明学历、资质、技能或特长的扫描件无法提供其相应原件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应变等方面能力以及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未能进入体能测试名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需求的基本身体素质和运动机能,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放弃体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八)政审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缉私工作的情况。进入政审环节应聘人员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本人信用报告。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政审。
(九)公示
通过上述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在福州海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与调剂
如出现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相关人选。如安排递补,递补名额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特长和综合成绩,结合岗位需求,择优进行递补与调剂。
此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被聘用人员派遣到福州海关缉私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十二)弃权处理
从笔试到聘用的任一环节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以及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应聘福州海关缉私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福州海关缉私局缉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人员学历和岗位层级的不同,全年实发工资平均每月3300元至3700元之间不等(含绩效奖金及各类津补贴等);缴纳“五险一金”,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统一配发工作服装、鞋帽和工作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把防疫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1、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工作时,严格按照福州海关缉私局通知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持非绿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不得参加以上应聘环节。
2、对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转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在职人员应聘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妥善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关系,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考试不指定培训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4、本公告由福州海关缉私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87082075、87082076,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福州海关缉私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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