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酉阳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来源: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 2023-12-11 10:28:32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自愿辞去身份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具体报名对象如下:
 
1.管理人员:聘用在九级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聘用十级管理岗位满3年;
 
2.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或拟聘用在十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
 
3.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按管理岗位相应层级对应。
 
工勤技能人员暂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按渝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精神,工勤技能人员需参加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转岗考试并符合以上条件)。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按规定有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年限的,在报名前应已满最低服年限(如:公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公费医学生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满6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均需在聘用单位已正式入编满3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未确定档次人员视为合格)。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4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7)进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九级管理岗位以上或以下,均含九级管理岗位,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重庆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13楼会议室(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桃花源南路292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张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登记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编时的文件、岗位聘用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及附件1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须为纸质件。
 
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缴费
 
  考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现场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本人身份证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11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考,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四舍五入处理),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遴选人事成员单位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各招聘岗位指标调减或取消招聘等情况一览表于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只进行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内容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四舍五入处理),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遴选人事成员单位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4)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览表于2024年1月13日18:00前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示和发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1月14日(星期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3×2×60%+面试×4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一览表将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关注。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遴选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遴选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年限的违约金。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责令调回原单位,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察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上查询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遴选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3-81536008(正常工作日时间)。
 

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部分县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2022年).pdf

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

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