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梁平事业单位招聘期满三支一扶人员31人公告

来源:梁平人社局 2022-10-21 12:01:02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2020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梁平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梁平区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9:0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6办公室(双桂街道行政中心4号楼)
 
3.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一)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按乡镇综合岗,卫生岗分别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qlp.gov.cn/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3. 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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