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梁平区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公告
2021年08月13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我市为梁平培养的小学全科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梁平区培养的小学全科师范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2020届毕业生1名,2021届毕业生99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重庆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条“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以下情况按违约处理: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协议规定服务年限的”和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对有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高等教育入学后受到行政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高校就读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或非正当理由在应毕业的当年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的,不纳入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范围”的规定,从2021届开始,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违约处理。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在2021年8月13日8:00至8月14日12:00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
(二)资格审查。
8月14日14:30—18:00到梁平区教委人事科40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要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的《认证报告》。
5.一寸证件照3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与在校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步定在8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分值100分。小学全科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小学全科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60%+学生在校成绩(按班级排名折算成百分制)×40%。
学生在校成绩=100-n/m×40(n为学生在其教学班的成绩排名,m为该教学班总学生人数)
2020届的1名定向梁平培养的小学全科师范生,其在校成绩按60分计算。
所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及选岗、报到等有关事宜,在梁平区政府网(教委)http://www.cqlp.gov.cn/jw/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qlp.gov.cn/rlsbj/)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选岗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同时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将公布聘用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如下方式选岗:按考核抽签时分为的两组,依次按总成绩名次为序进行选岗,两组同一名次按折算的在校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折算的在校成绩相同,则比较在校奖学金获得情况,获奖等次高的优先选岗,若等次一样,则获得同等次奖学金次数多的优先选岗。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023-53239922、53239936、53224012。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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