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应届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2-12-12 14:04:14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大兴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30个,计划招聘教师40人。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市地区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岗位报考资格。

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22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2.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所需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报名表》(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打印);

(2)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三方协议;

(4)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个人简历;

(6)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2);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公招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考核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资格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规违纪、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三)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发展,或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招平台”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