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朝阳凌源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3-07-21 13:17:52
2023年凌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凌源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招考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25人、女5人),在城区派出所(南街派出所、北街派出所、东城派出所、西窑派出所、莫胡店派出所、八间房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凌北派出所、兴源派出所)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岗位:勤务辅警一:25人(男性)
勤务辅警二:5人(女性)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0日(含)至2005年7月20日(不含)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需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取得凌源市户籍。
4.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他严重疾病。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薪酬按照《朝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规定》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ingyuan.gov.cn)发布,后续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
(四)报名地点: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一楼大厅,地址: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8号(火车站南走200米)。
(五)报名费用:50元/人,考生通过审核报名成功后,现场完成缴费。
(六)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凌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两份,粘贴好照片,签名必须手填;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二维码有效期选“最长期限”);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版,背面写上姓名)。
3.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要保证通讯畅通,符合报名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七)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 笔试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分的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
3.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体能测试。
4.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5.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6.笔试纪律。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教材、教辅资料、草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八)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1.测评项目和标准:
2.测试方法:(1)10米×4往返跑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3.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体能测试时请穿着运动服、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体能测试由凌源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九)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先按照优先聘用情形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如均存在或均不存在优先聘用情形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4.面试纪律。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纪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十)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政审)
凌源市公安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与培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凌源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十三)聘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与凌源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均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报名执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4.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应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及通知信息。
6.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权利。
7.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其他争议影响考试及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公安局 0421-6883112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21-680600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凌源市公安局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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