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 2024-12-23 11:19:46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为了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朝阳市委市政府批准,朝阳市教育局拟组织市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70人,其中市直高中招聘31人,市直初中招聘39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三)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中的专业条件。本科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研究生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本科阶段专业条件,且须为师范类(体育招聘岗位不限师范类)。
  (四)考生须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2日8时起至2024年12月28日17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s://zpbm.dzbfsj.com),选择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
  (2)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受岗位开考比例限制。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2:1时,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朝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3日8时起至2024年12月29日17时截止。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无考试资格。考生可在报名成功24小时后登录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平台查看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1.研究生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考核。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模拟上课的试题在所报岗位现行教材中选取,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面试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后续发布的面试公告。
  2.本科考生采取考试方式考核。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模拟上课的试题在所报岗位现行教材中选取,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备课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分数80分,答辩分数2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本科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列前;模拟上课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笔试、面试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后续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五)确定拟签约人员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拟签约人员。
  1.选岗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依次选择岗位,涉及选岗的考生仅限在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岗位,选择机会仅限一次;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选定签约岗位(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定岗岗位,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选定签约岗位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签约
  拟签约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签约后因签约人员违约或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朝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签约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签约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询
  由朝阳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朝阳市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者无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8月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朝阳市域内服务满5年以上。
  五、纪律与监督
  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在体检、考察及涉罪信息查询、公示中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需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朝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0421-2856600
  咨询邮箱:cysjyj2856600@163.com
  附件1: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朝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网上报名指南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