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朝阳市双塔区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4-08-06 10:59:41
朝阳市双塔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双塔区发展实际,经双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3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双塔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友谊大街4段33B,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
4.报考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朝阳市双塔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两个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成绩单和翻译中文后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成绩单翻译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由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及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5)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附件4)。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于2024年8月5日及以后开具有效。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双塔区政府安排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查实,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考核,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公布。
(四)考核
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双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st.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报考岗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者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咨询电话: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2850820
附件:
中共朝阳市双塔区委组织部
朝阳市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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