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宣城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安徽省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现就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人员2名,主要面向我县老年学校(大学)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具体计划见附件1:《2022年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面向2022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招聘公告自愿报名,由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绩溪县华阳镇良安路9号),联系电话:0563—8169292。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填写《2022年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应主动出示“安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7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但未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后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须在24小时以上)。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本次报考不设开考人数比例,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老年学校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四)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等事项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六)公示。招聘各环节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5天。
(七)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教学与管理方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八)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九)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待遇。聘用人员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设岗老年学校(大学)的同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8169292(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62052(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绩溪县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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