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铜陵市郊区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6-30 10:24:12

  2022年06月30日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2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2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2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考试进展请关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请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报名。

  注册时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如为在编在岗(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请在报名时按照“4.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所需材料。②填写《2022年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③自行下载阅读《疫情期间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3),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公告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8:00—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咨询电话:0562-2861600、0562-2122036(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3.报名费用

  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为在编在岗或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另外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此类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证书、材料申报加分事宜,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书、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成绩增加2分。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

  (6)报名结束后请及时登陆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查看报名进度。缴费须在2022年7月14日24:00前完成,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网站公告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未及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遇末名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请关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安排2个及以上专业测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计算专业测试成绩的具体方法为:考生成绩=考生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实际参加测试考生原始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实际参加测试考生原始平均成绩)。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如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生测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小组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或者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选自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才艺展示主要测试现场绘画或者歌曲清唱(绘画主题和歌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区教育局将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上公示七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选岗后,考生主动提出放弃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公告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网站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96684(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90106(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聘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2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2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

  3.疫情期间考试注意事项

  铜陵市郊区教育局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