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开展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工作需要,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省港航管理局淮河航道局、省江淮船舶检验局、省皖江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按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芜湖路27号银环大厦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1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1-62870331,0551-62870431。
乘车路线:公交乘坐6路、11路、106路、112路、119路、130路、132路、145路、154路、161路、302路到孝肃桥桥站下,地铁乘坐1号线到包公园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相关经历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工作证明。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且每科成绩不低于60分)。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再递补。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附件: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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