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来源: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7-13 09:46:51

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和要求,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由两家市级专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组成,承担全市精神、心理疾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司法鉴定和传染性疾病的诊疗等工作,医院占地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设置床位660张,年门诊量近7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229人,高级职称3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2人,“江淮名医”1名,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名。近3年,市级科研立项7个,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3个,具体见《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硕士学位”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7月12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下载《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至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电子邮箱(1372087324@qq.com),邮件主题须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马鞍山市心理健康中心三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只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5)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6)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单等;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或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形式:精神科医师岗位(岗位代码B001)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信息科科员岗位(岗位代码B002)考试方式为专业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等。时间15分钟以内。
 
2、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2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设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3、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B001精神科岗位:2023年8月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B002信息科岗位:2023年8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或党政管理和非卫技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55-3105902(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555-3101895(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1、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2023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承诺书.docx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