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人公告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透明、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代码及报考条件
(一)001岗:城市管理协管员(5名)
1.此岗位定向退役士兵;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9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四肢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文身,双眼矫正视力分别在1.0以上;
6.无违法违纪,无参加非法组织行为,没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7.服从岗位调剂及实际工作调整。
(二)002岗: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学历: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四肢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文身,双眼矫正视力分别在1.0以上;
5.无违法违纪,无参加非法组织行为,没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6.服从岗位调剂及实际工作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5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者需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 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5)将以上报名资料编辑成电子版本(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xxhrlzp@163.com,邮件主题:含山城管+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
(6)报名后请及时查看邮件回复,未收到回复请电话咨询。
3.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体能测试安排: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能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4)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标准时间≤4'50′;女子800米跑标准时间≤4'25′】;
(5)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6)体能测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原则上不低于60分,若考生低于6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认体检名单。
(2)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
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含山县城市管理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劳动合同年限为3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同类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入招聘面试未录用人员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将全部纳入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含山县城市管理局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4315683(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特此公告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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