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公告
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 2024-09-19 16:00:06
2024年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5名、县中医医院1名、县妇计中心1名。各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4年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统一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时间:10月8日8:00-10月12日22:00。报名期间,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号:2500151752@qq.com),10月16日17:30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路南侧含山县卫健委人事股(50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人:周主任 18856577007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 日至10月12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路南侧原人口大厦505室,电话:0555-4324315)
4.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岗位必需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本公告内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
6.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线上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缴纳报名费);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含山县卫健委人事股(505)办公室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90分,笔试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程序。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合成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合成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对象要以跟班学习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实习,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位考核,为期5天。岗位考核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水平、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岗位胜任能力。岗位考核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表现出具考核意见。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视为未通过考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本次县级公立医院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享受县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15万,本科生10万;安家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万,本科生3万)。本次招聘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内(外、儿、骨)科学、急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中医学。聘用人员若未达5年服务期离职的,需退还已享受的人才补贴相关资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硕士研究生在享受县级人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由用人单位给予的人才个人引才补助6万元;已规培人员,同时给予9万元规培补助。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卫生健康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委 0555-4324315
县人社局 0555-4958276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纪检组0555-4311027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1.2024年含山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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