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来安县人武部招聘会计公告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 2024-01-02 09:17:35

2023年来安县人武部公开招聘会计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需要,来安县人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会计1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人武部财务核算、报销等工作,以及人武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初级(含)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相应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不得招聘为会计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以本人名义成立企业、社团或组织的;
 
10.其他不宜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核、体格检查、政治考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采取现地投送简历及证明材料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来安大道与黎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级(含)以上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
 
(4)《来安县人民武装部会计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统一考核
 
1.笔试(100分):主要围绕财务知识进行考核。按照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计算,形成应聘者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格检查对象,并公布入围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予以聘用。
 
签订合同时,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任职期间,从事除人武部以外工作或擅自借人武部名义进行其他活动的,视作违约并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保障
 
签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
 
(一)薪酬
 
会计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薪酬待遇8-9万元(含“五险一金”和年终绩效奖励工资等)。
 
(二)住宿及就餐
 
担任人武部会计期间,不分配住房。就餐自行保障。
 
(三)休假
 
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日常表现及业务达标考核,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翌年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来安县人民武装部会计招聘报名表.docx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武装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