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通知

来源: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06 15:23:56

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招聘岗位资格复审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低于150分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岗位代码

6月9日

0801001-0801070

6月10日

0801071-0801088

0801090-0801108

地点:滁州科技馆一楼报告厅(滁州市政务中心西北角,从北门进)

(三)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非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安徽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军队旅(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

0801089,0801109--0801112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工作分别由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中共滁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由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中共滁州市委党校另行通知;其他招聘岗位专业测试工作由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6月17日、18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6月19日下午体检确认(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0801089岗位、中共滁州市委党校0801109-0801112岗位根据专业测试情况适时组织)。

(一)人选

专业测试后将及时公布考生的考试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也可调整工作顺序。

(二)体检

1.体检确认

确认时间:6月19日下午2:30--5:00

确认地点:滁州科技馆一楼报告厅(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北角,从北门进)。

2.确认方式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同底版2寸照片1张,现场缴纳体检费用(预备350元,可现金和手机支付)、填写本人体检表格、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须知》。

3.考生须知

体检表格须填写个人信息和既往病史并签字,请考生务必准时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通知书不得代领。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

6月20日上午。体检报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适时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相关事项由考察单位通知。

四、其他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550-3047981

附件: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