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公告(第二批)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5月18日讯:根据2021年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2021年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助产)、会计。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应、历届全日制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具体见附件一。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考核。
1、考试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7时。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6月2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
地点: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核岗位
报名除现场报名外,亦可采取网络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地址: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地点在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小会议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给《考核通知书》。
报考人员填写《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772447141@qq.com。
网络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本人亲自携带报名时填写的《石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试(笔试70分+面试30分)和考核(100分)的两类方式进行。
1、考试岗位:医学检验、护理学(含助产)、会计。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时间:2021年6月3日。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面试入围比例按考试成绩1:1.3入围。
2、考核岗位: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中药学。其中药学和中药学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三倍则需进行考试方式入围面试。
考核时间:2021年6月4日下午。详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报同岗位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加分5分。临床医学类取得执业医师(含助理)证的,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取得初级(师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加分5分。二项加分条件均符合的,分数可累加计入总分。各岗位录取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60分。
(三)体检
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本院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到石台县人民医院(地址:石台县蓬莱路8号,联系电话:0566-6024168)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者取消拟聘资格。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推迟发放毕业证书的,将根据安徽省统一时间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五、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石台县人民医院:0566-6024168
监督电话:石台县卫健委:0566-6024948
上述政策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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