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二次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人公告

来源: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3-06-02 15:44:21

2023年度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二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科室

岗位名称

聘用人数

招聘专业

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

备注

40

麻醉(疼痛)科

医师

1

麻醉学

专业型硕士

从事临床麻醉岗位工作。

41

麻醉(疼痛)科

医师

1

麻醉学

专业型硕士

从事疼痛岗位工作。

42

麻醉(疼痛)科

医师

1

麻醉学

专业型硕士

从事体外循环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卫生和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且本科阶段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其他证明无效。

(七)执行《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 号)要求。

(八)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byfyrsk2017@163.com。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请将报名岗位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请确保所有内容打开后清晰完整)。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及相关材料(PDF版)通过同一邮件发送至byfyrsk2017@163.com,请不要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如:“40+张三”)。添加的附件请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内容”(如“40+张三+报名登记表”及“40+张三+相关材料”)。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近期电子证件照片(无底色要求),《报名登记表》(WORD版)的大小不能超过2M,相关材料生成的PDF文件不要超过10M。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报名无效。

同期进行的所有考试中,考生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多报者取消资格。

(二)邮件附件材料

证明材料须相应的出具机构盖章。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被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请提供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规培证)。应聘医师岗的专业型硕士,须有规培证。已取得规培证的提供规培证;尚未取得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规培证明,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岗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实践技能考试及医学综合笔试两门考试成绩单(均须成绩合格)。

5.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若无,请提供学校系部等出具的相应证明。

6.《报名登记表》(附件1,WORD版与手签姓名PDF版)、《知情承诺书》(附件2,手签姓名PDF版)。

7.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月25日,在医院官网(www.byyfy.net)公告栏中,公告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情况。

6月26日16: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同期招聘的其他岗位的要求,可以改报。改报时请根据岗位要求,重新提交《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手签姓名PDF版),通过邮件发送至byfyrsk2017@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改报。

6月28日,在医院官网(www.byyfy.net)公告栏中,公告初审合格名单及后续考试事宜,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知情承诺书(附件2)、一张小2寸照片。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英语+西医综合

笔试成绩=英语成绩×50%+西医综合×50%。

英语笔试内容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西医综合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五门课程。

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地点设在蚌埠市。

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生和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当日在医院网站公布。

(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此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指定场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核与面试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核,对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原件复核。在第四条“报名与资格初审”中提交的各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齐全或不实或不符者,将取消其面试、聘用等资格,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发展潜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专家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岗位面试竞争为1:1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生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经医院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组织办理签约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要求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到时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因不可抗力影响,报到时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医师岗的专业型硕士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否则直接予以解聘。医师岗人员未取得规培证之前,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其它任何费用。医师岗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实践技能考试及医学综合笔试两门考试成绩单(均须成绩合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纪委办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086020(纪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录用后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2-3086037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长淮路287号

电子邮箱:byfyrsk2017@163.com

网址:http://www.byyfy.net/

特此公告。

附件:

1.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doc